泰国《民商法典修正案第23号》将于2023年2月6日正式生效。
该修正案对关于私人有限公司的条款作了重大修改,对外国投资者在泰国投资和经营将产生深刻影响。以下是重点修改内容。
1.增加公司合并的形式
新法增加了“吸收合并”这种公司合并的形式,并对相关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2.降低最少股东数量
私人有限公司的最少股东数量降低至2个。
3.缩短成立大纲(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的有效期
成立大纲的有效期从10年缩短至3年,发起人必须在成立大纲备案之日起3年内完成公司注册。
4.严格股权凭证的签署
股权凭证必须由至少1名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允许远程召开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可以通过电讯方式远程召开会议。
6.简化股东会会议通知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不再需要在当地报纸发布,只需要通过挂号信寄给股东。
7.提高股东会会议的法定人数要求
公司股东会会议必须由不少于2名股东参加,并且这2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股权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8.明确股东分红的支付期限
股东分红必须在分红方案被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后的1个月内完全支付。
9.降低可导致公司被法院解散的股东数量
当公司的股东数量减少到不足2名时,法院有权裁定解散公司。
业界普遍认为,新法律简化了公司成立和管理的程序,同时加强了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有利于优化泰国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优质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