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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老、中越、中缅方向推动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

添加时间:2023-10-31 07:19:04

为全力推动云南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云南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印发《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通过完善功能布局、提升产业水平、拓展国际合作、强化要素保障、完善体制机制等6方面19条措施,将云南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集边境贸易、加工制造、生产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沿边开放平台,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重要平台,促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到2025年

经营主体数突破1万家年均增长10%以上

《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瑞丽、畹町、河口、临沧4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和麻栗坡、孟连2个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更加优化,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到2024年底,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产业链供应链更加完善,合作共建取得新成效。到2025年底,园区布局实现优化,新设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1—2个,力争新设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1个,国家级、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实现协同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发展水平全部进入全国前10,经营主体数突破1万家、年均增长10%以上。产业发展质量提升,进出口加工、跨境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升级发展,工业总产值达9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开放水平显著提高,实际利用外资取得突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2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有效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突破3万人、年均增长5%以上,地区生产总值(GDP)占所在县(市、区)比重达30%以上。

支持磨憨、河口、瑞丽口岸

申请设立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指定口岸

完善功能布局方面,支持发展态势较好的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申报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加快推进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规划优化调整。

推动口岸融合发展,重点推进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口岸联检查验设施建设,改造扩建出入境查验通道。支持有条件的口岸,申请设立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和药材等指定进口口岸。支持磨憨、河口、瑞丽口岸,申请设立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指定口岸。在磨憨、河口、瑞丽、畹町、清水河口岸,率先推广跨境集装箱运输、甩挂接驳、直达运输物流模式。全力争取中老铁路实施口岸客运“一地两检”、货运“两地一检”监管模式。优化完善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多卡合一”改革。扩大“运抵直通”通关模式推广应用,落实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各项便利化举措。推广人员自助通关模式,持续优化口岸通关流程。

促进园区开放联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实施海关特殊监管模式,赋予优惠政策。支持在边境经济合作区相关区域有序建设保税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四区”联动发展。指导瑞丽、畹町、河口、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鼓励边境经济合作区与省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实现合作。在中老、中越、中缅方向推动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

做强做优边境贸易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做强做优边境贸易,积极推进边(跨)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发展。落实边民互市进口商品增值税和所得税政策。鼓励各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积极开展便利边民参与交易的数字化建设,提高边民互市申报、结算、开票等服务的数字化水平。鼓励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代理方式扩大贸易额,向落地加工企业、“互联网+”企业、市场采购贸易企业转型。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所在地区按规定申报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其中:磨憨重点承接国际商贸、进出口商品加工制造、生物医药大健康等产业;瑞丽重点承接进出口商品落地加工、装备制造、通信电子、纺织服装、农畜产品加工、林产品加工等产业;畹町重点承接进出口商品落地加工、装备制造、通信电子、纺织服装、特色进口中药材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河口重点承接消费电子及其零部件、轻纺加工类产业;临沧重点承接电子产品、海产品精深加工、农机具加工类产业。

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外贸综合服务、农产品冷链、文化旅游等业态,建设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心。提高边民互市商品、替代种植返销产品、高原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推动形成要素汇聚、辐射周边的区域性生产基地和商品集散中心。

推动沿边高速公路建设

尽快畅通中老泰国际联运

拓展国际合作,畅通跨境物流体系。加快推进大瑞铁路保瑞段建设。推动临沧—清水河、瑞丽—弄岛、文山—天保、瑞丽—孟连、孟连—勐海、河口—马关等沿边高速公路建设。争取国家支持协调老挝常态化开展中老铁路万象南换装站业务,尽快畅通中老泰国际联运。推动滇越国际铁路联运提质扩量。推进中缅国际道路运输协定商签,中缅印度洋海公铁联运常态化运营。加快昆明—磨憨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支持辐射能力强的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省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加大对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内物流企业的培育力度,鼓励园区传统物流信息平台向物流供应链平台转型。

深化跨境金融合作,将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纳入资本项目外汇便利化政策支持范围,稳定提升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南亚东南亚企业在合作区内的中方银行开立NRA账户,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等。高水平对接RCEP,其中,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及所在州、市承办多双边经贸机制会议,举办财税金融政策沟通、产业对接、人文交流、旅游合作等领域活动。充分利用RCEP国家之间的产业互补性,用好用足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促进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大机电制品、化工产品、家电产品、纺织品、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

强化要素保障方面,明确统筹财政资源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育园区建设急需人才、优化用地和用能管理等。其中,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边境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和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电网基础设施提升。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清洁能源开发,推进天然气管网(文山—红河—普洱段)建设。争取国家支持减免电力进口环节增值税,降低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用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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