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中国—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中国—东盟中医药产品推介会召开。
此次会议由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主办。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邀请了东盟有关国家和日本、韩国代表共100余人通过视频方式参会,与中方代表对接交流。
会上,贵州省副省长王世杰,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许宁宁,泰—中友好协会会长、泰国原副总理功·塔帕朗西先后致辞。
菲律宾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格伦表示,会议的召开恰逢其时,传统医学在应对新冠疫情和促进经济复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赞赏中国在医疗用品、设备和疫苗方面帮助各国抗击新冠疫情发挥的主导作用。格伦参赞还谈到,“一带一路”合作已拓展至健康丝绸之路,将为中医药的推广提供更多机遇。中国“十四五”规划也表明,中西药并重,为中国与东盟国家传统医药产业与医药企业合作开辟新的发展道路。菲律宾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医药生产材料,也有使用天然产品的传统,菲律宾决心通过有效和高效地利用自然资源来打造一系列独特的天然健康产品。我们注意也到贵州省是中国四大药材生产国之一,希望可以相互分享经验并开展合作项目,以促进自然资源的进一步开发。
新加坡中国商会副会长李雪民,新加坡中国医药保健品商会副会长王邦炮,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书记高泉,泰国卫生部中医管理委员会委员、泰国中医师总会会长、泰国中医科学院院长林丹乾,马来西亚中医总会会长杨伟雄,柬埔寨中国港澳侨商总会执行副会长毛信勤,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安仕海,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副厅、贵州省中药材产业工作专班负责人向青云,贵阳市政协副主席、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梁显泉等发言,充分肯定中医药行业及其企业合作的积极意义,就增进合作提出有关建议。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常务秘书长刘欣在主持会议时表示,东盟各国国家工商会、医药商协会领导人及医药企业代表踊跃参加此次会议,各方积极交流,商议合作,预示着中国—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正焕发着生机活力。
中方与会代表认为,会议聚焦中医药行业合作,从种植到加工、从研发到市场,多角度开展交流研讨,有利于促进贵州省中医药企业更多了解东盟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现状、规划和政策,找准与东盟国家在中医药产业的合作切入点和机遇,进一步融入RCEP国际区域合作。
会间,贵州省副省长王世杰与许宁宁执行理事长会见,交谈推进贵州省与东盟国家中医药行业及其企业合作。
中国-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中方委员倡议
在中国—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中国—东盟中医药产品推介会的会前,中国—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中方委员会议召开,讨论并通过了《中国——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中方委员倡议》。中方委员由中国知名中医药企业家组成。
中国—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中国—东盟中医药产品推介会的会上,中国商务部亚洲司原司长、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中方首席代表吕克俭先生宣读了《中国-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中方委员倡议》,倡议内容如下:
2021年7月30日,中国一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中方委员会议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召开。与会中方委员一致认为,构建中国一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优势互补、共建共赢”工作机制,在实施国际国内“双循环”经济发展中发挥好开放合作的窗口和平台作用,增进中方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积极沟通交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5个成员国之间中医药行业合作,在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作为。基于此,中国一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中方委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共同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药材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建立实施中药材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引进优势品种、高端人才、龙头企业等优质资源,打造全产业链中医药产业集群。鼓励中医药健康产品、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和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形成中医药特色突出的健康服务产业,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切实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区建设。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中医药(含传统医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创中医药全方位开放合作新格局。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苗药)国际合作专项开发,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区建设,依托贵州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优势,推进中药材研发和精加工核心区、中药材大数据应用推广和销售中心、中医药材综合发展基地,形成千亿级产业链,打造健康经济贵州样板。
三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深化中医药产业合作。抢抓新一轮科技创新机遇攻坚中医药制造新技术,发挥互补优势,聚焦合作共赢,在中医药文化、中药材产业、电子商务、大数据、区块链、远程医疗等领域打造更多新的合作亮点,为双方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更多新动能。推进中医药国际研发平台建设,着力中药标准化,发挥中医药健康服务独特作用,为抗击新发传染病,共建人类健康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贡献。
四是切实发挥中国-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聚众力、集众智,推进平台建设,推动中医药区域合作从“小区域融合”向“大区域融合”转变,从“双边融合”向“多边融合”发展,丰富RCEP协议产业合作内涵,推动RCEP成员国中医药行业深度合作,共同开创中医药产业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