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版
  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助力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发展

添加时间:2024-05-13 14:46:54



中小企业在区域经贸合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旺盛活力是推动经济合作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与东盟已连续四年互为最大贸易伙伴,预期今年将继续互为最大贸易伙伴。

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中国-东盟商务协会总会联合会长、中国首席东盟商务专家许宁宁近日指出,今年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第三年。中国与东盟经贸互补性强。区域各国紧密的经贸关系和相互开放市场给广大中小企业带来了许多新商机。

许宁宁谈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

中小企业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是各国经济活力所在。加强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有益于夯实双方经济合作基础,也是双方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有益于中小企业抓住市场开放带来的机遇,共同应对全球经济中的不利因素带来的挑战。

中小企业具有经营灵活性强的特点。然而,中小企业在走进对方市场时面临着有关问题,中小企业缺乏资金、人才、信息、渠道、知名度;少数中小企业经营行为缺乏规范性,信誉度有待提高。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升级、RCEP实施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让区域内的广大中小企业分享到开放市场带来的好处。发展中小企业是中国和东盟经济增长的重大关切,结合双方重大关切开展合作是中国—东盟共同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长久之计。

RCEP协定二十章中第十四章就是中小企业专章。

正在执行的《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21-2025)》中提出“推进中小微企业及初创企业合作”,主要内容包括:

1.支持落实《东盟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5)》,举办研讨会、研修班、专题报告会,在市场准入、融资、新技术及参与数字经济等中小企业发展关键领域分享最佳实践和经验、开展能力建设;

2.加强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政策磋商和专业交流,务实推进中小微企业合作;

3.推动中国和东盟成员国中小微企业支持机构加强联系,开展中小微企业贸易投资、人员培训合作,用好现有工业园区;

4.鼓励东盟成员国积极参与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鼓励双方参与其他相关贸易展会和活动,为双方中小微企业拓展市场提供更多支持和便利。

在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中,增进中小企业合作发展是当务之急之一,也是衡量双方经济合作成果的重要标志之一。现就增进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双方应执行好《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21—2025)》中提及的中小企业合作要求。东盟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列为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重大举措,目前正在实施《东盟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5)》,就此,中国有关方应做好对接合作。RCEP区域各国应落实好RCEP协定中中小企业的专章(第十四章)。

二是,中国—东盟应将产业合作与促进双方中小企业发展紧密结合,以行业对接带动中小企业合作。双方在加强产业政策、规划的沟通时,应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融入在产业合作中,让广大中小企业更多地分享相互开放市场带来的好处,并减少对开放市场后受外来企业及产品冲击的担忧。双方行业商(协)会应加强合作,利用其工作灵活性、组织网络性、行业代表性强的优势,为中小企业在产业合作中获得新发展提供服务。

三是,在政府支持下,双方应在对方设立若干个商务中心,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牵线搭桥、能力建设等服务,协助中小企业贸易、投资合作。

四是,政府有关部门应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在区域经济中的合作与发展,提出加强中国与东盟中小企业合作指导意见,协助双方中小企业互利合作。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应共同制定《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发展行动计划》,将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作为双方实现共赢的支撑之一,采取一系列举措,发挥和调动广大中小企业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双方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合作。

五是,中小企业应建立有利于友好合作的经营理念,制定实施开发区域市场正确的经营战略和策略,着力提高国际合作水平,前往对方考察市场、参加展览,借助商会丰富市场信息和商务渠道,努力打造自身优势开展合作。

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理事会正发挥积极作用:

2016年,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委员会(现更名为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理事会)成立,由泰国工商会、老挝国家工商会、文莱国家工商会、印尼中华总商会、菲律宾丝绸之路国际商会、新加坡中小企业协会、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协会、越南中小企业协会、柬埔寨青年企业家协会等共同发起成立,成立仪式上各国代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理事会旨在促进中国与东盟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其主要职能是:

1. 推动中国与东盟中小企业的交流,通过信息交流、会议展览、能力培训等活动,为区域内中小企业合作创造机会;

2. 相互介绍本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商中小企业合作发展的重大事项;

3. 鼓励支持各国中小企业之间进行多种方式的合作;

4. 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推进中小企业合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5. 推广中国与东盟中小企业合作的成功经验,提升企业价值,树立品牌形象。


 
产业合作 更多>  
版权所有: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4941
京ICP备18010848号-3 电话:010-64632564/010-64655230    传真:010-64655230
邮箱:cabc_asean@163.com      ricc@rcep.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