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首次缔约方大会在东盟秘书处举行。东盟秘书长高金洪和各缔约方驻东盟使节参加。
会议主题为“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反思与未来方向”。
会议为《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缔约国提供了一个平台,重申对《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原则的承诺,讨论《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实施,探讨未来在《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框架下的潜在合作。
中国驻东盟使团团长、特命全权大使侯艳琪出席并发言。侯大使表示,《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是亚洲方式和亚洲智慧的体现。当前国际地区形势深刻复杂演变,各缔约方应重温条约初心使命,践行条约宗旨和原则,尊重彼此重大关切和发展道路,坚持对话协商和平解决争端,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中方愿同各方共同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于1976年签署,现有54个缔约方。中国于2003年加入,是首个加入条约的对话伙伴。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主要内容是:
1、《条约》的宗旨是促进缔约国人民之间的永恒和睦和持久的友好与合作,这将有助于加强他们的力量、团结和更加密切的关系;
2、《条约》规定指导缔约国之间关系的原则:相互尊重彼此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民族特征和互不干涉内政;
3、“缔约国要有决心和诚意防止出现争端”,如发生争端,“应当克制,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应通过友好磋商加以解决;
4、缔约国应“加强经济合作”,“为此目的,应当为发展经济和互相援助而采取适当的地区性战略”;
5、缔约国“对国际性和地区性的问题保持定期的接触和磋商,以求协调自己的看法、行动和政策”;
6、《条约》对东南亚其他国家开放。
中国—东盟关于纪念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20周年的联合声明
2023年7月13日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于2023年7月13日齐聚印尼雅加达,举行中国—东盟外长会;
赞赏中国于2003年10月8日在印尼巴厘岛成为首个签署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东盟对话伙伴国;
认识到中国—东盟关系随着各自发展在过去30年发展、成熟,成为东盟同对话伙伴关系中最具活力、最富内涵、最为互利的关系之一。中国—东盟关系及双方在本地区的交往在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后的20年间得到加强;
确认《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宗旨和原则有助于为缔约方之间的关系提供稳定基础、有利环境和指导,进而促进各方经济增长和发展;
回顾《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本着《联合国宪章》、1955年4月25日万隆会议通过的“十项原则”、1967年8月8日在曼谷签署的《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以及1971年11月27日在吉隆坡签署的《和平、自由和中立区宣言》的宗旨和原则,在加强和平、友谊和事关东南亚事务相互合作方面的重要性;
重申《联合国宪章》、《东盟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2011年《东亚峰会互利关系原则宣言》、东盟印太展望所体现的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重申致力于根据《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联合声明》、《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中国—东盟关于“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纪念〈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20周年联合声明》、《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行动计划(2021-2025)》和《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2-2025)》等重要文件,开展更紧密合作,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关系发展;
认同中国为推动实现更紧密的中国—东盟合作所作积极努力,包括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愿景,重视中方倡议本地区共建和平家园、安宁家园、繁荣家园、美丽家园、友好家园;
认识到友好与合作对本地区人民实现持续和平、安全、稳定与繁荣至关重要;
特此决定:
一、重申《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对所有缔约方的重要性,这是东南亚乃至更广泛地区一切热爱和平的国家加强合作以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关键行为准则之一。
二、强调各缔约方应真诚地履行《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所规定的义务,促进本地区各国人民间的永久和平、友好和合作。
三、强调我们致力于遵循《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下基本原则,以加强互信和信心,促进国家间对话与合作: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各国的民族特性;任何国家都有免受外来干涉、颠覆和制裁,保持其民族生存的权利;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分歧或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各缔约方间进行有效合作。
四、加强合作,通过在不断演变的区域架构中加强东盟中心地位等方式,维护和提升《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价值。
五、根据《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宗旨和原则,促进在互利领域以及涉国际和平、地区稳定等共同理想与愿望和所有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上积极开展合作。
六、重申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早日达成有效、富有实质内容、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的“南海行为准则”。
七、继续落实《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联合声明》,发展有意义、实质性、互利的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设开放、包容、可持续的地区,确保地区享有和平、安全、稳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八、在《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宗旨和原则指导下,推进东盟印太展望所确定的四大优先领域合作,包括海上、互联互通、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经济及其它可能领域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东盟印太展望开展互利合作,进一步增进地区国家间的互信和合作共赢。
九、加强维护各国人民间友好与合作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