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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区域农产品流通在开放中合作发展

添加时间:2024-08-08 11:28:58



农业是中国—东盟合作的重点领域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最先开放的市场就是农业产品,20年前即2004年1月1日,双方500种农产品率先实施了零关税。

近30多年来,中国和东盟国家签署了40多份双边农业合作协议,建立了8个双边农业合作工作机制。

近些年来,双方农业合作不断深入发展,农产品贸易日益频繁。

近六年来,东盟成为中国第一大农产品贸易伙伴。东盟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农业投资目的地。

 

RCEP实施推进了区域农产品流通

2022年1月1日,世界上最大自由贸易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RCEP)生效实施,RCEP的低关税、快速检验检疫等政策有益于农产品流通,为区域内农产品贸易带来新的机遇。货物贸易方面,RCEP生效实施后,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关税将由平均14%降至2.78%—4.24%,叠加各类非关税减让,双方农产品贸易前景广阔。服务贸易方面,RCEP将深化双方服务贸易,为农业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更大机遇。投资方面,RCEP正在推进各成员国开放农业投资,将进一步取消农业领域外商投资限制措施,促进农业投资合作。

RCEP协定生效实施以来,东盟新获准入中国市场的水果品种有柬埔寨龙眼、越南榴莲等8种,获准入的水果品种增加。2023年中国自泰国、越南等成员国进口鲜榴莲总额466.1亿元,是协定生效前2021年的1.7倍。

 

农产品流通合作日益活跃

2023年中国东盟合作主题为“中国东盟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合作年”,双方达成并实施了一系列合作共识,为增进农产品贸易进一步构建了有利条件。

正在执行的《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21—2025)》中专门提出,加强农业贸易投资合作。

区位优势、产业互补、市场开放、消费需求等构成了中国与东盟及RCEP国家农产品流通合作的良好基础和广阔空间。

作为商界对话合作机制的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正在持续助力RCEP国家农产品流通产业合作新发展。

 

增进农产品流通合作的有关建议

近日,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中国首席东盟商务专家许宁宁就当前抓住RCEP新机遇、增进中国与东盟及RCEP其他国家农产品流通合作提出有关建议。许宁宁先生专门从事了30多年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推进工作,见证了RCEP十多年来进程。

一是融入合作。用好RCEP规则和掌握有关情况,着力提高有关部门、企业的国际合作和竞争能力。应掌握RECP各国已经达成的共识和正在实施的行动计划等情况,将农产品流通产业合作融入其中,企业便于更具针对性的实施经营。2023年召开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发布了《中国东盟关于深化农业合作的联合声明》,并通过了《中国—东盟农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建议各有关方关注。

         二是创新合作。发挥行业合作机制作用,以商协会对接带动企业点—线—面合作。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应以助力企业在RCEP实施中发展作为抓手推进“双循环”经济发展,将构建新发展格局与抓住RCEP机遇有机结合,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彰显农产品流通产业合作活力,在农产品流通共同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合作。企业应抓住区域开放的制度创新带来的商机实施创新经营,在国际区域着力打造好品牌。

三是配套合作。各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应积极支持农产品流通,加强贸易便利化合作,优先农产品便利通关;探讨通过东盟单一窗口交换与贸易有关的电子文件的可能性。物流企业、银行等应积极在农产品流通发展中加强合作,并获得商机。

 

食品行业企业合作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与农业相关的食品加工产业是东盟国家制造业的重要产业之一。近些年来,中国与东盟食品行业企业的贸易、投资呈现良好增长态势。十年前,我处牵头中方和东盟方的有关行业协会及有代表性企业成立了中国—东盟食品行业合作委员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中国—东盟食品行业合作委员会(现更名为RCEP食品行业合作理事会)旨在促进中国与包括东盟在内的RCEP国家食品行业及其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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