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版
  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新马泰表现佳 中企提六大建议

添加时间:2022-09-20 11:08:08

    根据海关统计,今年前8个月,我国最大贸易伙伴为东盟,与我国贸易总值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5%,占比相比去年同期增长0.5个百分点。

  17日,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分会在中国—东盟商界领袖论坛暨RCEP工商合作特别对话上发布了《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当前百年变局和疫情叠加,世界经济复苏形势不明朗,中国与东盟贸易投资增长却逆势向好。

  东盟连续两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少刚在致辞中表示,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开局之年和RCEP实施之年。

  2021年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同比增长28.28%,中国连续13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东盟连续2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2022年1——7月,中国对东盟进出口3.5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2%,占中国外贸总值的15%。截至2020年底,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存量为1276.13亿美元,东盟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第四大目标市场,中国在东盟累计投资设立企业超过6000家,带动当地超55万人就业。

  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实施,报告调查显示,47.31%的受访企业对东盟营商环境持乐观预期,49.7%的受访企业表示计划扩大在东盟业务。

  新马泰在东盟中营商环境表现佳

  近年来,中国和东盟陆续通过《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等战略对接文件,双方在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多合作机遇。

  但是,东盟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完善程度还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中资企业在东盟成员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报告认为,东盟营商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部分成员营商环境水平不高,对当地外资企业生产经营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第二,个别东盟成员未完成RCEP国内核准程序,或致使市场准入壁垒较高。

  第三,东盟整体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待提升,不利于生产要素流动。

  第四,部分东盟成员政府服务缺位,公共服务效能有待改善。

  第五,部分东盟成员对外资存在歧视,阻碍企业在东盟市场公平竞争。

  中企提六大建议

  如前所述,针对东盟营商环境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在东盟的中资企业提出了六大主要建议,希望东盟及其成员能够认真对待中资企业的诉求。

  第一,建议印尼和菲律宾把握RCEP机遇,和其他RCEP成员共享制度红利。调查显示,80.24%的企业表示RCEP实施后东盟投资环境有明显改善。

  第二,建议东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议东盟认真落实《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科学高效地提高东盟整体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区域内互联互通。对外加快交通物流标准的国际化进程,继续支持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第三,建议东盟制定合理的市场准入政策,避免出台额外的限制性清单。调查显示,近五成中国企业表示将要扩大在东盟投资。建议东盟部分成员降低市场准入壁垒,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市场准入政策。

  第四,建议东盟清理针对外资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杜绝歧视性执法。建议东盟及各成员及时清理妨碍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外资企业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对外资企业违法违规实行区别待遇等歧视性制度和政策。

  第五,建议东盟各成员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行政裁量权。建议东盟成员完善国内立法,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绿色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政府执法公平公正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必然体现,有助于提升企业对于政府的信心和在东盟投资的决心。第六,建议东盟成员提升各部门公共服务水平等。

 
产业合作 更多>  
版权所有: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4941
京ICP备18010848号-3 电话:010-64632564/010-64655230    传真:010-64655230
邮箱:cabc_asean@163.com      ricc@rcep.info